
230716 XZGal 1 1 10 Lee Peng「福音是什麼」
李芃 Li 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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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 可能是 ) 因為保羅要打臉目前正活躍於加拉太 區域 教會中的攪擾者 _ 所傳播的假消息。 這群可能是從耶路撒冷來到加拉太的攪擾者 _ 他們打著的招牌是: 「我們教導的內容,就是耶路撒冷使徒 ( 如:彼得等人 ) 所教導的內容,所以絕對濃!純!香!」 - 他們想要藉著這個大招牌來向加拉太 區域 教會強力行銷他們的教導, - 並且他們也想要藉著這個大招牌來影射「保羅所教導的,不夠濃!不夠純!不夠香!」 ── 因為保羅的位分和教導的內容都是從耶路撒冷使徒而來,他只是耶路撒冷使徒的徒子徒孫罷了。 === 對於這些不實的影射,保羅的回應是:我作使徒「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裡復活 [4] 的父神」 (v1) [5] ── 保羅在說: - 我得到使徒位分的「來源」 _ 與任何人都沒有關係,而是直接源自於父神 [6] ; - 並且,我得到使徒位分的「過程」 _ 也與任何人都沒有關係,而是直接藉著復活的耶穌基督對他親自顯現而領受。 既然保羅使徒位分的來源與過程與任何人都沒有關係,而是直接從父神與耶穌基督而來, 這便代表了他以使徒身分所教導的一切也都是直接從上帝而來。 - 所以,他所教導的福音才是真正的福音、原汁原味的福音、有上帝為他背書的福音; - 也因此,他所教導的福音就成為了判斷真偽的標準、真假福音的試金石:和保羅所教導的福音 _ 完全一樣的,才是真福音;否則 _ 便是假的。 二、 2 節 讓我們回到經文。 儘管使徒保羅擁有與十二使徒同等的權柄,但他不因此而沾沾自喜、高高在上,認為自己是一言堂的堂主。 所以他在 v2 中與「一切與他同在的眾弟兄 ( 與姐妹 ) 」 ( 參:一 11 ,三 15 ,四 12 、 28 、 31 ,五 11 、 13 ,六 1 、 18── 保羅真心地視他們為弟兄 ) [7] 聯名,一同作為加拉太書的寄信人, [8] 他 ( 可能 ) 藉此表達:這封信裡的教導, - 的確源自於「 ( 他 ) 使徒的權柄」、上帝的背書, - 但同時 _ 這也是「教會的共識」,或者說,是「同在上帝家中的弟兄姊妹們的共識」。 === 保羅彷彿在說:加拉太信徒呀,我們同是上帝家中的弟兄姊妹, 雖然加拉太書這封信中的責備與指正,你們不一定愛聽, 但這真是上帝的啟示、我們的共識, 也是我們發自內心的真心勸戒,希望你們能竭力保護上帝的真理、保守家中的合一。 貳、 3-5 節 _ 真福音的內容、管道、影響 講到這裡,不知道你們會不會對剛剛所提到的攪擾者以及他們所教導的內容感到好奇。 - 因著這群攪擾者的教導,保羅在書信的一開頭,要特別強調自己使徒位分的來源與過程都是上帝; - 並且,因著這群攪擾者的教導,保羅在 vv1-5_ 問候完加拉太信徒後,便開始嚴厲地指責加拉太信徒 ( 可能 ) 正在離棄 [9] 基督 (v6) [10] ,而放棄了他為收信者向上帝獻上感恩的習慣。 的確,我們應該對這群攪擾者以及他們的教導內容感到好奇。 但是 … 俗語說得好:辨認假鈔最好的方法,不是更全面地認識假鈔,而是更徹底地摸透真鈔, 所以 _ 在說明「攪擾者所傳的 _ 別的 ” 福音 ” 」之前, 先讓我們來看看「保羅所傳的真福音」 ( 參:賽四十 9 ,五十二 7 ,六十 6 ,六十一 1 ;珥三 5 ;鴻一 15 [ie. 上帝必向祂的子民宣告「好消息」 ] ) 是什麼吧! 一、 4 節 保羅所傳的真福音,包括兩大關鍵內容: 1 第一 _ 和「我們是誰」有關, Q :我們是誰? A :我們是一群無法自救的罪人 ── 因為如果我們可以自救的話,基督便不需要救我們了,但保羅在 v4 清楚地說:「基督 …… 要救我們」 (v4) 。 這是我們認識真福音的第一個關鍵:我們是一群無法自救的罪人。 === 這裡所說的罪, ( 不是指司法體制中的罪,而 ) 是指基督信仰中的罪, 也就是:我們在理智上、情感上、或意志與行動上違背了上帝的標準與命令, 所以罪和我們的思想、感受、動機、目的、決定,以及行為都有關係。 === - 罪不只是指某些看起來很糟糕的行為, 罪也可能藏在某些看起來很好的行為中, 比如說: OOO 想要做一個好好先生、做一個教養孩子的專家、做一個完美的傳道人。 你們可能會說:這些都不是罪吧! 的確,這些行為的本身都不是罪,因為上帝的確要求我們要照顧自己的家、教養自己的孩子,並且愛祂的教會。 但罪卻可能藏在這些好行為背後的 目的 中: 如果 OOO 做一個好好先生、做一個教養孩子的專家、做一個完美的傳道人 _ 的終極目的是為了榮耀我自己、為了讓我有面子、為了肯定我存在的價值 / 意義 …… , 那我便違背了上帝清楚的命令:「 …… 你們 …… 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 ( 林前十 31) , 因此,某些看起來很好的行為 _ 會因著有罪的目的而成為罪。 === - 另外,罪也可能藏在某些看起來很無所謂的行為中, 比如說:和教會弟兄姊妹們維持一種你好我好大家好的 ” 安全距離 ” 。 你們可能也會說:這不是罪吧! 的確,這行為本身不是罪。 但罪卻可能藏在這行為背後的 動機 中: 如果維持這種你好我好大家好的 ” 安全距離 ”_ 的動機 * 和我們「比較想在教會中享受,而比較不想在服事中成聖」有關, 所以維持這種 ” 安全距離 ” 可以讓我不服事,或少服事,或只接些我喜歡的服事; * 或者 _ 維持這種 ” 安全距離 ” 和我們「不是那麼欣賞教會裡的某些弟兄姊妹,不太想和他們攪和在一起」有關, 所以維持這種 ” 安全距離 ” 可以讓我不用參與團契、小組,省得麻煩。 如果我們維持 ” 安全距離 ” 的動機包含這些,那維持 ” 安全距離 ” 就和罪有關了,因為這並不是上帝所啟示的教會模樣: 教會應該是聖徒成聖的訓練場,並且教會應該是以基督為頭而無法切割彼此的身體。 因此,某些看起來很無所謂的行為 _ 會因著有罪的動機而成為罪。 === 所以,罪不只是指某些看起來很糟糕的行為,牠也可能藏在許多看起來很好,或看起來很無所謂的行為中。 我們應當祈求聖靈持續光照我們的心,包括:我們的思想、感受、動機、目的、決定等, 讓我們真實地認識自己是個深陷在罪中的罪人,並且承認 _ 自己因為深深地陷在罪中,所以完全無法自救 ── 這就是保羅所傳的真福音 _ 的第一個關鍵內容,和「我們是誰」有關:我們是一群無法自救的罪人。 2 第二個關鍵內容則和「耶穌做了什麼」有關 ── 為了救我們這群深陷在罪中,而無法自救的人,耶穌做了什麼。 Q :為了救我們,祂做了什麼? A :保羅在 v4 說: 祂「為我們的罪捨己」 ( 可十 45// 太二十 28 ;提前二 6 ;多二 14 ;林前十五 3 ;林後五 21 ;來五 1 ,七 27 ,十 12) , 「為我們」的意思是「代替我們」或「代表我們」。 === 我們犯罪後是需要被懲罰、付上代價的,而犯罪的代價就是死,所以我們因著罪,不僅無法自救,而且我們還該死。 這裡所說的死,不僅是今世的死亡,更是永世的死亡, - 也就是我們會永遠被上帝驅逐離開祂的面 ( 帖後一 9) 、永遠被上帝離棄 ( 太二十七 46) ; - 同時我們也會永遠承受上帝公義的忿怒 ( 參:啟十四 10 ;羅一 18-19) 、永遠承受上帝的咒詛 ( 加三 13) ── 這 … 就是地獄。 === 但 …… 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捨己」。 沒有犯過罪,完全不該死的耶穌,祂願意在十字架上代替我們的罪而死,承受上帝的離棄與忿怒。 「為我們的罪捨己」不僅是耶穌的意願,也是「父神的旨意」 (v4) , 因此耶穌不僅在十字架上代替我們的罪而死,並且祂也在十字架上 ( 與在世的每一天 ) 代表我們順服父神的旨意 ,成就了義 。 所以,耶穌「為我們的罪捨己」, - 使我們得以藉著信心 _ 將死歸到祂的身上,祂的生命則歸到了我們身上, - 並且,使我們得以藉著信心 _ 將罪歸到祂的身上,祂的順服 (/ 義 ) 則歸到了我們身上。 === 這就是保羅所傳的真福音 _ 的第二個關鍵內容,和「耶穌做了什麼」有關: 為了上帝榮耀的旨意,以及為了我們這群無法自救的罪人, 耶穌為我們的罪捨己,代替我們死,並且代表我們順服。 二、 3 節 [11] 因為真福音是耶穌藉著 _ 為我們的罪捨己 _ 而成就的, 所以真福音是無價的、是我們無法靠任何善行來賺取的。 我們只能藉著信心領受 ── 信心就像一雙掌心向上的雙手, - 領受 v3 所說 _ 是我們不配得,但上帝卻從天賜下的「恩惠」 [12] , - 以及從這恩惠而來的「平安」。 [13] 這平安不是指「內在心情上的安寧」,或是「外在生活上的平靜」,而是指「因著耶穌的生命與順服,我們的罪被一筆勾銷了, 我們不再因著罪而害怕聖潔公義的上帝,我們不再需要躲著祂,我們得以擁有與祂之間的平安。 這平安和加拉太書後面會提到的「稱義」有關, 也就是:我們在上帝的「法庭」上被上帝無罪開釋,被祂稱為義,因而得享平安; 另外,這平安也和加拉太書後面會提到的「兒子的名分」相關, 也就是:我們在上帝的「家」中成為祂的兒女,與祂親近,因而得享平安。 [14] 參、 6-10 節 _ 另一個 ” 福音 ” 的錯誤 & 接受者的下場 說完了「保羅所傳的真福音」後,接著讓我們來簡單介紹一下「攪擾者所傳的 _ 別的福音」, 說是「簡單介紹」 _ 其原因在於: 在今天的經文 ( 一 1-10) 中,保羅還沒有仔細說明這些攪擾者到底在傳什麼, 但從加拉太書其他經文中,我們可以看見: 這些攪擾者對「已經因著基督、藉著信心、領受恩惠與平安 (ie. 被稱為義,且成為上帝兒女 ) 」的加拉太信徒說: 除了信心外,你們這些外邦信徒還需要藉著「遵守摩西律法 ( ,因此需要受割禮 ) 」成為更濃、更純、更香的基督徒, 這樣你們才能繼續被上帝稱為義,並且最終在末日審判時被上帝判為無罪。 Q :這些攪擾者的教導有什麼錯誤? 在保羅書信的後半段,不是也都有「要我們做什麼,或不要我們做什麼」的命令嗎? 對於基督徒來說,「遵守律法、順服律法」不也是很重要的事情嗎? 所以這些攪擾者的教導有什麼錯誤? 保羅為什麼要對他們這麼生氣,甚至要因為他們的教導而在 vv8-9 公開咒詛他們? A :的確,在保羅書信的後半段,有許多「要我們做什麼,或不要我們做什麼」的 基督的 命令; 另外,對於我們來說,「遵守 基督的 律法、順服 基督的 律法」也是很重要的事情。 但這些並不是「福音的成因」, 也不是「福音施行的管道」, 而是「福音施行後的結果與印證」, 根據加拉太書告訴我們的 _ 真福音的內容, - 福音的成因是什麼: v4 ,是父神的旨意、是基督的捨己,另外還有加拉太書後面會提到的聖靈的施行 ( 參:四 6-7)── 所以福音來自於三一上帝的行動 / 工作:父神的旨意、基督的捨己,以及聖靈的施行。 - 另外,福音施行的管道是什麼:是信心。 - 最後,福音施行後的結果與印證是什麼:是行為 ── 也就是:沉浸在平安中的我們,被聖靈所引領,被愛所驅動, 因此想要更像基督、想要如基督一般的與父神相親 因而遵守、順服基督的律法。 所以,「看得見的行為」是結果,印證我們已經藉著「看不見的信心」,領受了「從三一上帝而來的福音」。 一、 6-7 節 而攪擾者的錯誤便在於:他們將「福音施行後的結果與印證:行為」和「福音施行的管道:信心」巧妙地混淆在一起, Q :或許我們可能會想,這有什麼了不起的,不是都和福音有關, 所以,有差這麼多嗎?我們需要這麼 care 嗎? A :保羅對此回應, v6 :是的,差超級多的,因為這樣的差異已經使得真福音變成「別的福音」了 (v6) ── 就像老鼠屎掉進了一鍋粥中,就算屎的份量只有粥的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粥也都不能吃了 ── 所以, v7 ,保羅說:這種「別的福音」根本就不是福音 (v7) 。 所以我們需要這麼 care ,如同馬丁路德曾說過: 「在『倚靠基督的捨己 (ie. 基督代替我們死、代表我們順服 ) 』和『倚靠自己的善行』之間,完全沒有灰色地帶。 如果不是藉著信心,倚靠基督;就是藉著行為,倚靠自己。」 ( 僅取精義 ) 二、 8-10 節 [15] 、 [16] 但 … 如果我們想要藉著行為,倚靠自己, vv8-9 ,我們便會像那些傳「別的福音」的人一樣,必「被咒詛」;也就是:我們在末日審判時必被上帝判為有罪, 因為若沒有上帝的保守與引領,我們的善行一點都不可靠,也沒有價值。 因為儘管我們行善的動機與目的中,可能包括了:渴望回應自己的熱心與良知等相對利他的意圖 ( 在上帝的普遍恩典之下 ) ; 但其中更可能包括的是:渴望促進自己所擁有的好處、利益等相對利己的意圖; 並且,若沒有上帝的保守與引領,不管是利他還是利己,其實都摻雜著罪性。 [17] 因此,在上帝的面前,我們的善行其實一點都不善, 我們完全無法因著自己的善行被上帝稱為義; 在末日審判中,倚靠自己善行的人終必被上帝判為有罪。 所以保羅咒詛那些不傳真福音的人, v8b ,他說:不論何人 ── 就算是我自己、就算是從天上來的使者、就算是再怎樣吸引你們注意、對你們再怎樣有影響力的人 ── 不論何人,若他所傳的,「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這樣的咒詛,不是出於保羅一時失去理性而說出的氣話,而是經過深思熟慮後所發出的警告 ── 所以他連續說了兩次,在 v8 與 v9 ,他連續說了兩次,來嚴正地表達:加拉太信徒呀,你們真的要非常認真聆聽、非常嚴肅面對我的警告。 [18] 肆、 反思與應用 講到這裡,不知道在你們的心中有沒有生出兩個問題。 一、 第一個問題是:那現在還有保羅所咒詛的「另一個福音」嗎? 當然還有,而且可能正以我們很熟悉的方式存在於我們的身邊,嘗試舉一個例子: 傳福音時, 如果 過於強調 「人要決志、要禱告、要藉著決志禱告 _ 邀請耶穌到自己的心中」, 勝過強調 福音中的兩大關鍵內容, - 也就是「我們是誰」:我們是一群無法自救的罪人, - 以及「耶穌做了什麼」:耶穌為我們的罪捨己,代替我們死,並且代表我們順服;因此福音是 100% 的恩惠,我們僅能藉著信心領受。 那人很可能會 _ 因著罪性的影響,將「福音施行後的結果與印證」和「福音的成因,與福音施行的管道」混淆在一起, 認為福音的成因,除了三一上帝的工作之外; 福音施行的管道,除了信心之外; 還包括我們的決志、我們的禱告、我們的邀請、我們的努力等等。 因此,如果我們想要繼續被上帝稱為義、繼續成為上帝的兒女, 除了上帝外,我們還需要倚靠自己的努力。 的確,我們需要努力 ── 如同耶穌曾在路加福音中對眾人說 ( 十三 24a) :「你們要努力進窄門」, 但絕對不要忘記,這「努力」是我們領受福音後的結果與印證,而不是我們領受福音的來源 ( 與「原因」彼此相呼應 ) 或管道。 二、 對此,你們可能會想:ㄟ,你這樣讓我們很緊張耶,那我們該如何確定自己所相信的、所傳講的福音是正確的呢? 這便帶出了第二個問題,也帶出了今天信息的反思與應用: Q :現在的我們有「什麼」 ── 如同加拉太信徒有保羅一樣 ── 可以幫助我們確定所相信、所傳講的福音是正確的呢? ── 是我的推論嗎?是我的感受嗎?還是我的經驗?又或者是教會中有力人士的說法? ── 我們要如何知道自己所信、所傳的福音,就客觀而言是正確的、是能真正且永遠救贖我們的真福音呢? 答案是:加拉太書後面會繼續強調的「聖經 [19] 與聖靈 [20] 」 ── 聖經的啟示 _ 與聖靈的光照 _ 是真福音的試金石, 可以幫助我們確定自己所相信、所傳講的福音 _ 是正確的、是能真正且永遠救贖我們的真福音。 因此我們需要每天讀聖經 ── 也就是:每天在聖靈的光照下,領受聖經的啟示 ── 這不是教會的無聊形式,也不是基督徒的唸經功德, 這是上帝幫助我們持續在理智上認識福音、在情感上認同福音、並且在意志與行為上信靠福音的方法與管道, 唯有藉著這個方法與管道,我們才能持續確定自己所相信、所傳講的福音就是保羅所傳的福音,是正確的、是能真正且永遠救贖我們的真福音。 [1] Q :「使徒」是一個怎麼樣的職分或角色? A :在聖經中,「使徒」既是一個「普通名詞」,也是一個「專有名詞」。 - 就「普通名詞」而言,「使徒」的意思是「被差遣的人,或使者」 ( 參:林後九 3_ 「教會的使徒」。例:巴拿巴 [ 徒十一 22 ,十四 14]) , - 另外,就「專有名詞」而言,「使徒」的意思則是「被耶穌揀選的那十二位門徒」, 在這裡,對於保羅,這兩種解釋都合適,並且彼此不衝突,所以當保羅自稱為「作使徒的保羅」時,保羅可能表達著: - 「我既是一個被教會認可,並且被教會差派為宣教士的弟兄 (eg. 羅十六 7) , - 同時,我也是親自被復活 ( 後以身體顯現的 ) 的耶穌揀選 ( 徒九 1-19) ,與十二使徒擁有同等地位的弟兄 ( 林前九 1-5 ;参:加一 17 、 19) 」。 [2] 保羅使用與呼召先知相似的措辭,來形容自己是如何被呼召,成為使徒 ( 一 15-16 ;對比於賽四十九 1-3 ;耶一 4-5) ──由此可看出保羅是依據先知的職務來理解自己使徒的權柄。 [3] 當保羅在書信開頭宣告自己的使徒位分時,往往也會將這位分歸因於上帝的呼召,但少有對比。 [4] 保羅在書信開頭提到死亡,可能源於一個重要的理由:猶太人大多相信,死人復活是上帝國最終建立的記號,因此保羅在這裡間接地以復活連結於《加》中關鍵的神學論點:上帝在基督裡開創了救恩歷史的一個新世代,這改變了一切──尤其是在律法的評價和應用上。 [5] 保羅常常在書信開頭斷言他的使徒職分是源自上帝,但他在《加》的說法很獨特。因為他通常僅將自己的使徒職分歸因於上帝:「奉神旨意,蒙召作 … 使徒」 ( 林前一 1 ;參:羅一 1 ,「奉召為使徒」 ) ;「蒙神旨意」 ( 林後一 1 ;弗一 1 ;西一 1 ;提後一 1) ,但在《加》,卻將他的蒙召同時歸因於耶穌基督與父神 ( 如同提前一 1 般:「奉我們就主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但卻將基督置於上帝之前 ) 。 [6] 保羅稱上帝為父,可能是提醒讀者,他的使徒職分是親密地源自上帝這一最高權威──呼應著保羅接著形容上帝是 ( 有權威 / 能力 ) 「那使祂 (ie. 耶穌基督 ) 從死人中復活的」。 [7] 甚至是「親愛的孩子」 ( 「我小子啊」 [CUV]) ,對他們說:「我為你們在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 ( 四 19) 。 [8] 這並不奇怪,因為保羅在林前一 1 也提到所提尼;在林後一 1 、腓一 1 、西一 1 、門 1 也提到提摩太;在帖前一 1 、帖後一 1 也提到西拉和提摩太。但《加》的奇特之處在於:保羅所包括的昰一大群不明確的人,且從《加》中具個人性,且富有情感的語調來看,保羅應是唯一的作者──而他這樣做的原因可能如下文。 [9] 從 v6 中現在時態的動詞「離開」,我們可以知道,加拉太信徒還沒有決然離棄福音,但他們正開始轉身離去。 [10] 保羅說:原本你們應該在進入基督恩典中後 ( 「藉著基督之恩呼召你們的」,也可如新漢語譯本翻譯為「呼召你們進入基督恩典的」 ) ,繼續藉著信心,領受恩典,活在這恩典中、停留在這恩典中、住在這恩典中;而非隨從別的福音 / 假福音而離去。 [11] 一 3 與六 16 :「願平安、憐憫加給…上帝的以色列民」形成頭尾呼應,而頭尾中間的內容,則在向加拉太信徒解釋,如何才能保持「上帝的以色列民」這一身分,以繼續經歷上帝傾倒在祂百姓身上的恩惠、平安,與憐憫。因此,雖然恩惠與平安的祝願是保羅書信的標準用語,但這祝願也切入了這封書信的重要主題。 [12] 恩惠,也就是恩典、英文通常翻譯為 grace ,來自牛津生活詞典 (Oxford living dictionary) 的定義是:不配得到卻被白白賜與的上帝恩典;這些恩典是展現在罪人被拯救,與祝福被施予之上。 (the free and unmerited (/undeserved) favour of God, as manifested ( 被表現 ) in the salvation of sinners and the bestowal of blessings.) ( 資料來源: https://en.oxforddictionaries.com/definition/grace) [13] 若參考舊約聖經與當時的猶太傳統,這平安乃是舊約先知所期盼,終有一天,上帝將使祂的受造物恢復秩序,所建立的福祉──因此也可以說,這種平安,不是外在或心情的平安,而是在末世中,基於一種正確的受造物與創造者之間關係而有的平安。 [14] 在石牌禮拜堂,請以和合本的翻譯為主,在教導時使用「兒子的名分」,而非「被收養為上帝的兒女」。 【我的解釋】:關於「基督徒被收養為上帝的兒女」,是源自於保羅在羅八 15 、 23 ,九 4 ;加四 5 ;弗一 5 的說明。和合本主要譯為「兒子的名分」,英文譯本 ( 以 NIV 為例 ) 主要譯為「 (the) adoption to sonship 」,其中 adoption 可被翻譯為「收養」。 關於上述內容如何和約一 13 等經文整合,有些系統神學家 (eg. Sinclair Ferguson) 依據約壹三 1a 等經文論述:「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 ( 約壹三 1a) - 「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指得是:基督徒因被收養為上帝的兒女,而得了上帝兒女的名分──關鍵在於「上帝兒女的『地位』」。 - 「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指得是:基督徒因被重生,而成為了上帝的兒女──關鍵在於「上帝兒女的『本質』」。 所以我們既是祂親生的兒女──「真是祂的兒女」,也是得了兒子名分的的兒女──「得稱為上帝的兒女」。 [15] 在加拉太書的開頭 ( 一 8-9) ,保羅威脅加拉太信徒,若遵循這些攪擾者的錯誤教導,必受到上帝的審判, 另外在加拉太書的結尾;六 16 ( 「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上帝的以色列民」 ) ,保羅則應許加拉太基督徒,若遵循使徒所教導的──也就是他所教導的,必受到上帝的賜福。 兩者形成對比,而這對比也凸顯了「我們藉著信心領受的,到底是什麼」的重要性──是真福音,還是錯誤教導。 [16] 若我們仔細觀察 v8 與 v9 ,會發現這兩節詛咒的最大差異在於, v8 沒有提到領受方 ( 關於領受一詞,參: v12 ;林前十五 1-6) , v9 有:「與你們以往所領受的不同」。 這乃是再次強調,加拉太信徒呀,你們是已經領受了真福音,真實經歷到 v6 所提到的基督恩典的領受者。既然如此,你們便應當根據你們所領受的、你們所經歷的真福音來評估所聽到的教導呀,怎麼可以就這樣輕易地便接受了這根本不是福音的錯誤教導。 [17] 而與渴望回應聖經、渴望跟隨聖靈、渴望榮耀上帝等聖潔的渴望無關。 [18] 而這個警告,其實你們早在我們從前服事你們時,便已經聽我們說過了。 ( 所以 v9 會說:「我們已經說了,現在 ( 我們 ) 又說」。 ) [19] 保羅在加一後半至加二中說明,他所傳的福音從 ( 復活的 ) 耶穌而來,並且受到其他使徒的認可,這個直接從耶穌而來、共同受到使徒承認的福音,是聖經的核心,也是檢驗真理的試金石。 [20] 參:加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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